对于股权,我们很多人都所知甚少,对于股权转让是否缴税,我们知道的也并不是很多。今天就由邦邦企代账的工作人员用案例说明的方式为您讲解股权转让是否需要缴哪个人所得税?
案例:自然人A持有甲有限责任公司的70%股权(自然人A出资甲公司的成本是1元/每元注册资本)。A计划将其持有的甲公司30%股权转让给乙有限责任公司(乙公司系自然人A持股100%的一人有限公司),作价是1元/每元注册资本。目前甲公司每元注册资本的净资产约1.4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以下简称“67号公告”)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纳税人拟进行股权转让的收入低于其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的,视为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同时,根据67号公告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纳税人将股权转让给其100%持股的一人有限公司,不符合第十三条规定的有正当理由的情形。因此,主管税务机关应根据67号公告第十四条的方法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当然,不同的情况,面对的问题也不同。如果您有这方面的问题可以咨询邦邦企代账的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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