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邦的企业在购进货物过程中,取得了异常发票,属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且已经拿来抵扣了增值税,这种情况下是否必须转出呢?对于这点,就由邦邦企代账为您讲解企业取得了异常发票,已经抵扣过增值税怎么办?
邦邦企代账:是的,一般情况下都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当然若是业务是真实交易(有证明业务真实性的相关资料),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符合条件的A级纳税人,也是允许纳税人按照规定继续申报抵扣增值税的。
是公司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按照总局2019年第38号公告规定,可以先不作进项转出,自接到税务机关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核实申请。在税务机关出具核实结果之前暂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也不需要填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23a栏。若纳税人逾期未提出核实申请,或者提出核实申请但经核实确认相关发票不符合现行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相关规定的,应当继续作进项转出处理。 当然,如果您想要注册公司或者是代理记账可以联系邦邦企代账的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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