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邦是一家企业的会计,最近公司与一家供应处产生了合作关系,但只是口头协议,并未签订合同,虽然对方给开具了发票,但是小邦还是不能确定这种情况下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那么服务行为未签订合同只有发票需要缴纳印花税吗?对于这点,就由邦邦企代账为您讲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九号)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应税凭证,是指本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明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明确应税合同应为书面合同,“书面合同”定义可以参考《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规定理解。发票不是书面合同,非应税凭证。当然,如果您想要注册公司或者是代理记账可以联系邦邦企代账的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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