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我们有讲过发票丢了怎么办?而有部分企业主反映,自己的发票虽然丢了,但是还留有相应的复印件,是不是可以当做凭证去用呢?如果我拿着复印件去,别人不收怎么办?对于这点,就由邦邦企代账为您讲解发票丢了,对方不收复印件怎么办?
按照政策规定,丢失发票可以用复印件作为凭证:
但如果对方执意拒收,只能重新开具一份发票。之前丢失的那份要作废或者红冲掉,不然就要多交税。
注意:红冲和作废发票需要一定条件!发票丢失就直接作废或者冲红是违规操作!
1、作废发票
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
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未“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2、红冲发票
当遇到:
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终止、销货部分退回、发生销售折让等
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的,可以红冲发票。
当对方坚持拒收复印件,只能提交丢失报告后作废或红冲,具体流程如下:
1)去电子税务局做丢失报告
2)接受税务处罚(部分地方取消惩罚)
3)进行作废/红冲发票操作(注意一定要以报告处罚和自己的情况说明作为支撑材料说明备查)
4)重新给客户开具发票
5)丢票方在电子税务局做遗失报告
6)提供发票复印件做账 当然,如果您想要注册公司或者是代理记账可以联系邦邦企代账的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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